为全面落实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巩固法庭教育成果,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思想改造,预防犯罪的再次发生,近日,吉林省延吉市法院关工委副主任于景礼对犯盗窃罪的未成年人赵某开展庭后帮教工作。
帮教中,于法官认真询问了赵某的生活、学习等情况,了解到赵某的父母离异,其父出走后下落不明,其母患病,仅小学五年级就辍学在家,在家庭破裂、学业失败的困境下16岁的赵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于法官从违法犯罪的危害以及今后如何做人两方面对赵某进行帮教。于法官对赵某提出了殷切的希望:要加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要学会担当,要自立自强,敢于担当,以所犯的错误为警醒,认真加以改正;要心怀感恩,要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谢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宽厚包容之恩;四要树立理想。对人生要有目标、有规划,脚踏实地践行,绝不能蹉跎岁月,浪费大好青春年华。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开展庭后帮教活动,不仅有利于感化未成年人,使其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法官的关爱和亲人的期盼,有效避免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更使他们坚定了努力改造的信心和重新做人的勇气,促进社会和谐。(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梁静)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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