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10月31日和11月6日全国及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确保延边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11月13日下午,延边州政府在州政府政务中心会议室召开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暨第四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裴凯、州政府副秘书长封玉华、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金京日、州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州消防支队全体干部、全州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各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各县(市)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消防大队全体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封玉华主持。
会上,金京日常务副局长对《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裴凯同志代表州政府和金寿浩州长作了讲话,对全州前期开展的多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消防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是进行时,火灾事故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全州必须树立消防安全工作大局观,深刻剖析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对症下药,分类施策,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就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裴凯副州长提出三点意见:坚持警钟长鸣,切实认清消防工作严峻形势,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期,重大节庆活动多、大小商业促销多、返乡人流物流多、烟花爆竹燃放多,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单位责任人意识不强,消防管理流于形式,隐患整改存在盲区,导致动态火灾隐患问题频发。此外,人民群众整体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基本常识缺乏现象严重,对生活周边的消防安全隐患更是熟视无睹,不仅会导致人为因素引发火灾,更会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成为造成人员伤亡的潜在威胁。坚持防控并举,切实守住消防安全工作底线,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要立足实际,针对本县(市)突出的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治,持续推进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针对前段时间摸底排查出39家无手续的养老院,各县(市)政府要积极牵头,调度土地、规划、住建等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民政和消防部门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于符合条件的,要尽快办理齐全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强化排查整治,适时开展错时检查,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全力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要积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单位进一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努力通过各类物防技防手段,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降低火灾事故风险。各县(市)、各部门要提前着手梳理全年消防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对照年初签订的《消防工作责任书》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年底验收前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充分落实好应急物资储备、抢险救援训练、消防水源维护保暖等各项备勤工作,确保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各部门联动反应迅速、高效。全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县(市)、各部门要紧紧抓住“119”宣传月和圣诞、元旦等节日、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在宣传对象、内容、方法上下功夫,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坚持责任担当,切实保证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履职尽责贯穿于消防工作始终。要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周密部署,带头开展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之间要不断增强协同防控,齐抓共管,加强信息沟通,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消防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会同消防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等职责,加强社区村屯和“九小场所”的排查治理。州政府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之中,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对工作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会后,将以州安委办名义向全州下发《延边州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稿源:吉林消防延边支队)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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