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开展好扶贫工作,许多乡镇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资助下修建乡村水泥路。这是利国利民的工程,可是在修建工作中偏有极少数人为了自己一点私利擅自损坏路面被公安派出所处罚。
近日,吉林省和龙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朴某某报警称:自己承包的和龙市东城镇某村一段刚铺好的水泥路路面被一名女子破坏。接警后,东城派出所迅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在村中一户人家围墙边一个刚铺好的水泥路面被人用工具砸坏。后经对损坏的水泥路面进行物价鉴定,鉴定结果损坏损失共计9091元。经调查民警很快查明损坏路面的女人正是这家围墙的女主人申某。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申某供述,她认为这条修建的水泥路过于靠近她家的围墙会对围墙造成损坏而且侵占了她家的住宅面积。为此她多次找到村委会要求修改水泥路的线路,但是经国土资源局头道分所的调查和测量现在的线路并没有侵占她家的住宅面积。水泥路照常从她家围墙边修过。非常不满的申某在水泥路面刚铺好还未硬化的时候用铁锤等工具将路面砸坏。
目前,犯罪嫌疑人申某因故意损坏财物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稿源:和龙市公安局 通讯员:姜云志)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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