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和守法意识,11月15日,吉林珲春哈达门司法所为辖区在册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暨“扫黑除恶”专项警示教育学习。
哈达门司法所南所长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法》,详细解读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列举多个案例加以解释说明,他还通过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本次“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11种黑恶势力。
会后,司法所还组织矫正人员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服从监管,不从事“黄、赌、毒”“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行为,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加入任何“关系网”;不利用职权、影响力、家族势力进行非法活动;若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积极拨打举报电话向司法所或派出所汇报。
此次专项学习及承诺书的签订,充分调动了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提高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也进一步增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为落实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稿源:珲春市司法局哈达门司法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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