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和龙法院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多措并举,提高立案登记效率,有效解决立案难,切实维护当事人诉权。
强化司法为民思想。该院立案庭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等新时代新思想教育为契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提高立案登记服务质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在立案大厅里挂着“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告知牌,接受全社会多方面的监督。
简化立案登记程序。接到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的诉状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坚决杜绝“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的现象。当事人提交的诉状等诉讼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清单,书面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创新诉讼服务方式。立案庭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建立诉讼案件举报电话、执行案件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立案阶段,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有关基层组织调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今后,该院立案庭将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各项职能,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接待当事人和群众,提高登记效率,使当事人不跑冤枉路,全面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建设法治和龙、平安和龙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赵惠京)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