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坛

法院拘留欠钱不还人员

发布时间:2018-11-16 10:23:5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消息,被执行人殷某通过珲春口岸到俄罗斯海参崴过程中,被珲春口岸工作人员拦截。经过珲春口岸与和龙法院工作人员的协同作战,欠钱不还,妄想逃到国外的被执行人殷某,最终被法院拘留十五日。

2011年12月28日,李某作为甲方,殷某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内容为:一、甲方负责乙方煤炭销路,每销售一吨煤炭提20元报酬;二、乙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李某418000元煤款,春节前偿还10万元,剩余2012年6月30日偿还;三、乙方负责偿还第三人郑某煤款161200元和5000元场地费。总款584200元中已支付225000元,剩余359200元迟迟未支付,法院判决殷某立即支付拖欠李某的煤炭款35920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殷某持有俄罗斯护照和朝鲜护照专做边境买卖,每月大量进口俄罗斯煤炭和朝鲜货物。执行法官核实后,立即对殷某采取了边控措施。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殷某,殷某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场,甚至拒接承办法官电话。因被执行人殷某下落不明,案件无法继续进展时,珲春口岸工作人员联系到承办法官,告知法官被执行人殷某欲想通过口岸出境时,被珲春口岸工作人员拦截。承办法官携带拘留决定书赶往珲春口岸,当场拘留了被执行人殷某。承办法官带着殷某连夜赶回和龙法院办理手续后,晚上8点带着殷某去医院进行体检,再移交公安局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

执行干警们废寝忘食,冲锋陷阵,只为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变为现实。执行干警们用行动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守住维护公平正义最后的防线。(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韩虹玉)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