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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因不如实申报财产被法院予以拘留

发布时间:2017-04-03 17:15:1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李斌)隆冬腊月,数九寒天,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报警热线一如既往地“火热”。据群众举报,“老赖”胡某已现身,返回村里的家中居住。

    得到这一线索,执行科立即派出两名执行员前往胡某的住处进行摸查,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胡某家大门紧闭,并未发现胡某的下落,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在胡某住处的周围继续展开调查。经过半小时的努力,终于在胡某的岳父母家发现其踪迹,并将其带回法院做进一步调查。

    面对法官的提问,胡某不从正面回答,南辕北辙,拒不陈述其名下财产的现状。针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行为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胡某心存侥幸,仍然不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遂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在收到拘留决定书后,胡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连连认错,但因其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行为已触犯法律,胡某必将要付出代价。

    在执行拘留期间,胡某在拘留所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并由其家属将执行款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图们市法院根据胡某在拘留期间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积极偿还债务,依法对胡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执行法官提示广大被执行人,要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的底线不要逾越。孔子云: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不仅是立身之本,也是和谐社会之基。尊崇法律、履行法定义务,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稿源:图们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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