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市某经营进出口海鲜贸易企业全部的资金都压在了进出口贸易业务上,因不可抗力因素,企业资金链条受到巨大影响,导致多个合同受到不同程度被迫中止,企业陷入债主相继追偿欠款的窘境。
“眼看着厂房、设备要被查封,雪上加霜和迫在眉睫的困境困扰着企业,没想到法院的‘放水养鱼’帮助了我们,双方都受益、双方都认可、双方都共赢,走过寒冬相信我们能迎来企业的春天。”说这话的是被申请执行人珲春某贸易企业(下简称贸易企业)负责人。
2017年8月,某劳务派遣公司(下简称劳务公司)向珲春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就是上文所述的贸易企业。因劳务合同费清算问题,该企业被劳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贸易企业实地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经过仔细调研和认真核实,法官发现发现贸易企业根本无法一次性给付200余万元的劳务费,如果全部偿付,必须变卖生产设备和企业产房,这样企业经营难以起死回生,企业的工人将面临着失业、企业也将面临着破产。如何能帮助申请人尽快实现自己的权益,又能帮助贸易企业顺利渡过难关,这成为执行法官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课题。为了能够对症下药,法官们不辞辛苦,多次前往双方企业进行斡旋。“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机会,被申请执行企业能够起死回生,工人不用面临失业,申请执行企业能够平稳过渡”。执行法官简单质朴的话语背后是舟车劳顿的付出。
“两步走”的执行方案在执行法官的运筹帷幄下应运而生,根据执行工作流程,依照执行工作节点,依法查封贸易企业名下的账户和财产;通过执行人员从法、理、情等多方面做工作,劳务公司对贸易企业的暂时困难表示理解,并同意分期履行。后被执行人贸易企业于2017年8月25日履行40万元,2018年2月5日交纳执行款25万元,2018年2月6日法院扣划其银行账户25万元,2018年6月1日履行50万元,2018年9月19日履行101.8万元。历经一年零三个月,240余万元申请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本案执行完后,申请人劳务公司向法院送来锦旗,说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秉公办案,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的难处,又能以最快、最高效的方法为申请人要回了如此高额的执行款,实属不易,此举既有效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又确保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了双方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三赢”的良好效果。为此,以锦旗表其不尽感激与钦佩之情。(稿源:珲春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王学斌)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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