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法律规定,吉林省珲春市司法局哈达门司法所近日开展了《保密法》进机关宣传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哈达门乡政府机关发放宣传资料,主要内容是“手机使用安全保密须知、警钟长鸣最新窃密泄密案例”等宣传材料,并且在各个窗口放置《保密法》宣传资料,供全体干部职工和到哈达门乡政府来办事的人员学习。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学习使大家掌握了目前在信息流通十分快捷的时代,如何作好保密工作的要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国家机密。(稿源:珲春市司法局哈达门司法所)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