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珲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传达了《延边州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将“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任务部署给各司法所。
会上,王锐主任结合珲春市司法局工作实际就如何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要按照珲春市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的要求,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各司法所要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发挥职能,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力度,积极做好“四涉”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社会氛围。要发挥司法所宣传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正面宣传各项“扫黑除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形成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稿源:珲春市司法局 通讯员:李星国)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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