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坛
  • 画好检民“同心圆” 共书检社“为民卷”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祁艳霞)原来未成年人、军人、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维护权益……为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5月16日,珲春林...

  • 【普法课堂】反对家庭暴力,检察官来支招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孙日红)什么是家庭暴力?遭遇家暴该怎么办?遭遇家暴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这些你知道吗?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

  • 文书样本三部曲 便民利民更贴心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庆华)继为当事人提供朝汉双语诉讼文书样本和电子版文书样本,满足朝鲜族当事人和群众现代化司法需求后,图们法院又推出要素式诉讼文书范例,由导诉人员指导填写,三管齐下,为当事人起诉、答辩...

  • 普法时刻︱微商“神药”不可信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钱某在彭某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彭某发布的关于秘制脚气膏的产品能够治疗面部痘痘,便向彭某寻求购买。彭某将钱某拖入该产品的一个销售群,并以每瓶88元的价格卖给钱某两瓶药膏,每瓶获取...

  • 受伤乘客可以直接向商业险保险公司索赔吗?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某日,某公共汽车公司的公交车(司机魏某)发生三车相撞交通事故,公交车乘客何某受伤,公交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三车均购买了交强险。公交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和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均...

  • 司法警察共添新绿 树立保护生态责任感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玲玲)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5月11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开展植树造林义务活动,司法警察大队全体警务人员参加,为珲春生态环境再添新绿。最是...

  • 思辨争锋砺精兵 利刃出鞘争一流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孙日红)平日磨剑,今日出鞘;群英荟萃,勇争一流。为加强基层检察队伍人才建设,打造高素质刑事检察队伍,备战即将拉开序幕的吉林市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近日,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组织...

  • 建立检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工作机制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博文)5月10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蛟河市公安局召开检察派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席会议,建立检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工作机制。这标志着蛟河市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又有新举措。协同...

  • 设立录音录像遗嘱,怎样保证有效?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韩某系老韩的婚生子,老韩的原配妻子多年前去世,后来老韩与白某某再婚。老韩在大强(老韩之弟)、佳佳(老韩之妹)及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王某、黄某的见证下,立下录音录像遗嘱。其主...

  • 发现孩子非亲生,可以否认亲子关系并请求赔偿吗?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石某(男)与付某(女)登记结婚,儿子小石出生。后石某与被告付某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小石由原告石某抚养。之后石某经过生物医学鉴定得知小石并非其亲生子。某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作出D...

  • 蛟河市司法局“送法进企业 护航助发展”

    中国报道讯(徐秀杰臧丙燃报道)近日,蛟河市司法局走进蛟河市煤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大讲堂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活动中,蛟河市司法局邀请吉林律师事务所律师为...

  • 向未成年人提供内容不健康网络服务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姜某系未成年人。姜某向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某漫画平台充值浏览漫画,共支付2660元,形成15笔订单。之后姜某认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的义务,未对其消...

  •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孟晗)为贯彻《吉林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落实《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5月7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 “朋友圈”晒他人身份信息,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蒋某是某理发店的老板,因业务发展需要,雇用吴某作为理发店店长,负责店内事务管理。后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执,蒋某气不过,便将吴某的身份信息拍照发在自己社交平台账号的朋友圈,并在...

  • 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弥补知识盲区

    中国报道讯(张雪松报道)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抓实落细,充分发挥好外脑作用,有力推动延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

  •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